邵飘萍死于有偿新闻?



龚德柏(1891-1980),字次筠,湖南泸溪人。他创办《大同晚报》,曾任《申报》总编


文 / 裴晋原
章士钊半耳闻半推测,认为邵飘萍积累财富的手段是利用了他的舆论影响力。一位与邵飘萍同时且同行的人—龚德柏,也提供不少证词,似可合理说明邵飘萍收入与消费不符的真相。


八十年前,军阀们在中国打了一场混战:冯玉祥通电“下野”,国民军退守西北;张作霖与吴佩孚合作,占领了华北;孙传芳则控制东南,以三国时代的孙吴自居;同时,自广州出发的国民革命军开始了北伐。
在此期间,兴也百姓苦、亡也百姓苦,便成自然之事。同时,奉系军阀在北京镇压“赤化分子”,杀了一些人。被张作霖杀害的“赤化分子”中,最著名的是李大钊,其次则属邵飘萍。
邵振青(1886-1926),字飘萍,浙江东阳人。他是近代新闻业的前辈宗师,独立举办《京报》,所撰《新闻学总论》及《实际应用新闻学》被当时从业人员奉作圭臬。他也是青年毛泽东的人生导师之一,毛氏尝谓:“邵飘萍对我帮助很大。他是新闻学会的讲师,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一个具有热烈理想和优良品质的人。”当然,毛泽东生前竟不知道,邵飘萍不仅是“自由主义者”,他还是中国共产党的“秘密党员”(或称“特别党员”)—此事由罗章龙于1978年公布,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86年“认定”。于是,邵飘萍身为共产党员,被视为追求言论自由的先驱,终因“赤化”罪名被军阀杀害,可谓受人景仰。
但是,与他同时代的人,对他颇有微词。
有说邵飘萍娶妾嫖娼的。对此,他默不置辩,他的后人为他立传,也宁信其有。这种事情,究为时代风气所化,不足吹求。譬如,陈独秀、郁达夫、章士钊,都嫖过娼,甚至如胡适,也在日记里写下不少逛窑子的经历。而且,此事属个人隐私,无关大节,当作八卦听一听也就罢了,不必深论。
有对邵飘萍收入过丰存疑的。这是经济问题,不比风化问题,值得一说。章士钊云,邵飘萍好抽雪茄,烟叶皆为“美洲上材”,经“名厂特造”,烟卷标有“邵振青制”四个字,珍贵得很。对客之时,邵飘萍请客人抽上一支,客人以其贵重,“逡巡受之”,吸一口就少一口,十分不舍。邵飘萍则潇洒得很,“且吸且谈,豪情绝世”。一烟之微,尚奢侈如是,则其他生活费用的高昂,可想而知(邵飘萍自备小轿车,在当时即为豪举)。章士钊半耳闻半推测,认为邵飘萍积累财富的手段是利用了他的舆论影响力—“颇以言抑扬人,而言皆有值”。什么叫“言皆有值”呢?用今天的话解释,就是做“有偿新闻”。然而,章士钊举证不够确切,未足定论。幸有一位与邵飘萍同时且同行的人—龚德柏,提供不少证词,似可合理说明邵飘萍收入与消费不符的真相。
龚德柏(1891-1980),字次筠,湖南泸溪人。他创办《大同晚报》,曾任《申报》总编,因言贾祸,入狱数次,也是民国时代著名新闻人。他说:“新闻记者的秘密,只有新闻记者知道得极清楚。”以此,他斩截地判断,邵飘萍“是为金钱自由而死”。且看看他提供的证据。
德柏总结了邵飘萍的“办报宗旨”,所谓“无钱不要,无人不敲”;其“作风”则是“先骂,得了钱后即一百八十度转变,而大大恭维”。例如,1924年中、苏进行复交谈判,其时,外交总长为顾维钧,负责谈判的是王正廷。王氏谈妥,并草签和约,向顾氏报告,孰料顾氏不同意(彼时他对苏联的看法与张作霖相似),打回重写,而又不下达更具操作性的指示,于是,谈判一度陷入僵局。邵飘萍乃撰文大骂顾维钧,哄动朝野。顾氏脸皮薄,当即赠金五千元,并承诺增加外交部对《京报》的津贴。第二天,邵飘萍再写一篇社论,则大捧顾维钧,痛骂王正廷。
又如,1925年,北洋政府与法国谈判外债支付问题,决定以金法郎(记账单位,指含金量900‰的65.5mg黄金价值)作为支付货币。其实,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缘故,纸币法郎已经贬值,显见用纸币付债更合算;且以当时法国之势力,亦不如前清时期能对吾国予取予求,拒用金法郎,不致构衅。那么,政府定欲贱值贵偿,其中必有猫腻。邵飘萍何等机敏?兼善于采访,遂能洞见其隐。只是,他编成内幕新闻、写好批驳型社论,却不付印,而是排出一个清样,连夜送到时任财政总长的李思浩宅上,静待复信。李总长无可奈何,中宵起床,乖乖与邵飘萍“谈判”,许以巨款。于是,次日出报,邵飘萍撤掉外债专题,另排他项新闻。此事非德柏孤证,李思浩回忆录也谓,曾向邵飘萍提供数千元经费,且不止一次。
退一步说,这种“有偿新闻”,总算因“媒体监督政府”而作,虽为秽节,还可解释为“黑吃黑”。至于“无人不敲”,乃至利用“话语权”逼迫一般民众,今日看来,似极可恨。约在1925年,外交部科员夏某之妾与其子通奸,其子娶妇,其妾竟禁止其子与妻同宿。这桩“人伦惨变”被邵飘萍访知,他竟用对付财长的办法—写出一份“章回小说”的纲目,送到夏府,请他“斟酌”,夏某无奈,拿出五百块,解了此难。
然“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已算是底线,一旦逾越,或将有不测之祸。依龚德柏的观察,邵飘萍之死因,就在逾越了底线。
1925年冬,奉系干将郭松龄突然倒戈,消息传到北京,邵飘萍因受郭氏之贿,乃在《京报》上贴出两幅写真,一为张作霖,图注“马贼头目”,一为郭松龄,图注“人民救主”。张氏出身土匪,不错;郭氏呼应革命,也不算错。但是,邵飘萍若收了钱,才扬此抑彼,似乎不那么对路。
当时,北洋政府对新闻界提供一笔经常性的“津贴”,各报社、通讯社依政府划定之等级,按月领取数额不等的资金。《京报》被列入最高一级。这是政府补贴,谈不上贿赂。但是,重要部门如财政、外交等部,针对特定的媒体,还会以自己的名义发放“津贴”,数额则比前者还要大。遇有突发事件,还要额外划拨,有点“掩口费”的意思。前述顾维钧、李思浩被邵飘萍“敲竹杠”,所用名义,即系明、暗两种“津贴”。但总的说来,政府给的钱,没法跟各地军阀给的钱比,而军阀给钱之多少,则视其本身实力大小而定。奉系是实力最强的军阀,张作霖出手之阔绰,不问可知。《京报》的影响力名列前茅,自张作霖处所得不会少,亦不问而知。具体而言,邵飘萍得了张作霖多少钱,并无确证。然有个旁证,稍加推理,不难想象。据邵氏后人转述邵飘萍之语,当郭松龄反戈,张作霖曾说要给邵飘萍三十万,请他向着自己说话。三十万之数,或因后人欲扬先辈节操,不免夸大;然即便打个对折,十五万元,亦是一笔巨款。又据顾、李因事付给“掩口费”,每次有数千之额,差不多是月份“津贴”的九至十倍,以此推算,张作霖每月致送千数百元给邵飘萍,应为实情。
“当然,除了张作霖,冯玉祥对飘萍的馈赠也不少,且冯、邵之政见亦接近,因此,碰上奉军与冯氏国民军作对,飘萍乃抨击张氏,也算常情。只是,既收过张作霖的钱,今“又被郭松龄收买”(龚德柏语,见龚氏撰《愚人愚话》,第146页),乃翻脸不认人若此之速,似缺少一点人情味。”故此,当张氏在东北读到这张报纸,不禁质问邵飘萍:“我们常帮你的忙,何以这样不客气?”邵飘萍答曰:“你们所帮忙的是邵飘萍,宣传张作霖是马贼的是《京报》,《京报》与邵飘萍并非一物。”人情无二,听到这样的回答,凡世间之人皆会萌生杀意。张作霖一旦攻克北京,立即搜捕邵飘萍,欲杀之而后快。
当然,邵飘萍也避入租界,他何尝不知道此前错估了形势?然而,张作霖不抓他来杀,简直寝食不安,于是买通邵飘萍的三位好友(每位五千元),诳他回家—其中一人,在数年后的梅兰芳绑票案中被杀,邵氏女婿因此感叹报应不爽。1926年4月24日,邵飘萍受骗回家,当即被抓。次日,北京新闻界十三位同仁向先期抵达北京的张作霖之子张学良求情,学良极不客气,淡淡说了一句“为邵飘萍说情,太无人格”,并做了一个斩首的手势。26日,邵飘萍遂以“宣传赤化”之名,被枪决。
斯人已矣。他的受刑,毫无法律上的公正可言。若章士钊、龚德柏及其他怀疑邵飘萍作了“有偿新闻”的人所言不虚,那么,尽可以审判邵飘萍的受贿罪、毁谤罪乃至勒索罪;但不经审判,军法从事,这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先例的。因此,邵飘萍之死,终是枉法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