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4月7日,作家陈希我“邮寄禁止进境印刷品进境案”在福州海关缉私局举行听证。 2007年3月,台湾宝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出版了陈希我的小说集《冒犯书》(之前人民文学出版社已出版《冒犯书》大陆版本),2007年6月,该公司通过包裹形式将12本样书寄给作者。6月20日,陈希我却接到一份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查扣通知书。因何查扣?他得到的口头信息是涉嫌“黄色淫秽”出版物。在4月7日的听证会上,海关认为台版《冒犯书》涉嫌淫秽作品,适用法律正确。 海关认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冒犯书》已对其中一些涉“性”描写进行删除,但台版的《冒犯书》打出“大陆出版遭多处删节,中文版全球首次完整呈现”。海关人员认为他们不怀疑《冒犯书》的文学性,但如同《色,戒》有删节版和未删节版,未删节版有过多“床镜”,因此被禁,而删节版保留艺术价值的同时,剪去“过度”的镜头,因此可以公映。但有关审定细节和标准,哪些部分涉嫌淫秽,福州海关的工作人员也无法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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