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A12版:综合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省教育厅发出预防呼吸道传染病预警
学生感冒要早报告早治疗



南方日报新闻 时间: 2008年03月14日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本报讯 (记者/谢苗枫 通讯员/赖红英 何宇鸿)昨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再发预警通知,要求学校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昨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学校、托幼机构预防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预警通知》,特别提醒各地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建立健全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当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治疗。学校对发热学生应劝导其及时就诊和回家休息,退热48小时方可返校。
  昨天下午,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预防流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要落实晨检,做到“四早”。即要组织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共同做好晨检,医务室作好门诊日记,做到“早发现”;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出现流感样症状时,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做到“早报告”;发现有发热的学生,应及时隔离,做到“早隔离”;发现病例,应及时就诊和回家休息,做到“早治疗”。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中心制作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154
未经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中心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