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近日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预警信息包含的内容、发布审批程序、发布途径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办法》规定: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需要发布的预警信息要按预警级别统一报县级以上政府审批,并通过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www.gdemo.gov.cn)、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达到二级以上预警级别、省政府已同意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的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应急办根据省政府授权,统一负责相应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工作。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特殊情况下,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发布的预警信息,可不受预警级别限制。 三级、四级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由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发布。 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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