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C17版:民生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噪音对身体有何危害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8年05月15日 来源: 南方周末
作者:


  □本报记者马昌博发自北京
  噪声污染凸显的同时,公众维权却尽显尴尬。首先是法规滞后,1988年制定的《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迄今已有20年历史,如室内允许噪声级:卧室、书房≤40~50分贝;起居室≤45~50分贝。
  《中国环境报》曾发文说,据一份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在住宅环境中噪声达到40分贝时,有60%的人不满意,则上述标准在现有的噪声标准最高限值的基础上降低10分贝较为合理。
  由此,就出现了“达标”但是依然扰民的现象,如此状况下,环保部门无法做出强制处罚,只能调解。
  另外无奈的是低频噪声在法律上的监管空白。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说,噪声分低中高频,其中低频噪声是当前城市主要噪音污染源,声源除诸如公交车启动声外,还包括住宅中的水泵、电梯、变压器、中央空调(包括冷却塔)等。
  北京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黄魏宁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噪声对人的免疫功能、精神、神经、心血管、内分泌、代谢、呼吸及消化系统等均有影响,造成紧张、烦恼与反感。“如果长期受到低频噪音袭扰,容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等各种神经官能症,甚至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但由于国家标准中没有对低频噪声进行明确规定,而这些对人影响较大,人也较难忍受的低频噪声往往又不高,如此使得很多投诉无法认定处理。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中心制作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154
未经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中心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