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为何取消春运涨价?
■周逵 发自北京
2007年1月7日下午,郝劲松,这位34岁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将一封写给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从太原发出,再次将“春运火车票该不该涨价”这个关键词推向了新闻媒体。
此前,他曾因“厕所官司”、“发票官司”和“春运涨价官司”,八次将国家政府机关或垄断部门告上法庭,却赢少输多。
戏剧性的是,上书后第三天,1月10日,铁道部宣布,2007年铁路春运各类旅客列车票价一律不上浮,以后春运也将不再实行票价上浮制度。同时也表示,这项政策“与外界盛传的郝劲松致信铁道部部长无关”。
人物周刊:得知春运不涨价的消息后,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郝劲松:我感觉非常突然。因为稍早前,在1月5日,铁道部发言人还表示今年将继续涨价,涨价幅度将在一月中下旬公布。事情发展的确在意料之外。
人物周刊:你觉得这次政策出台与你有关系吗?
郝劲松:我想有几个因素。我固然起了一点作用——2006年起诉铁道部春运涨价的案件,一审虽然败诉,但这是第一次从法律角度来质疑涨价程序的合法性,对铁道部来讲是一个冲击。
更多的是民意在起作用,包括许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学者、评论家和媒体的共同推动。这使得民意像核爆一样迅速达到了更高层,铁道部不过是做了“顺水人情”!作为个人来讲,谈不上得意,只觉得比较自豪。
人物周刊:从去年的“上诉”到今年的“上书”,有人认为你放弃了法律维权而转向寻求官员个人意志。
郝劲松:的确,这次“上书”属于被迫无奈。因为我在2006年4月起诉铁道部,按照程序,这个案子应该在2007年春运前就能结案。但刚开始时法院不予立案,一审判决一直拖到12月3日才宣布,二审还没有开庭,2007年春运就开始了,打乱了我原先的计划。
但我不认为这是退步。写信“上书”同样是在依据法律办事,根据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表面上是一封信,是“上书”,实质上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人物周刊:地铁公司、北京市铁路局、国税局、铁道部,你为什么总是选择政府机构或垄断部门作为起诉对象?
郝劲松:这些部门长期以来屡屡有侵犯民众利益的情况发生。我想通过拿下一些坚固堡垒,树立民众对于民主与法制的信心,告诉他们,国家也是我们自己的,每个人都可以像郝劲松一样,尽到社会责任。
人物周刊:铁道部之前认为,涨价能够“削峰填谷、分流客流”,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调节行为。
郝劲松:为什么年年“削峰填谷”却年年“人山人海”?铁道部搞“市场调节”,在我看来,实际上是为自己开脱,“市场”了,就能“涨价”了。这其实是把“市场”当成了一个幌子。
人物周刊:这些公益官司中,为什么你输多赢少?
郝劲松:原因各不一样。比如和铁路法院的体制设置有关系。铁路法院隶属于铁路局,同时又审理与铁路局相关的案件,这显然无法做到公正审判。所以前段时间我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撤消全国铁路法院”的建议,要求铁路法院与铁路部门分离;再如我们的司法公正常常会受到职能部门的强力干扰。
“输多赢少”只是法院的判决,当一个公民以个人身份把强力部门和垄断机构送上法庭时,我想无论胜败,他都是赢家。胜,可以树立人民对法律的信心;败,可以提升问题的高度,暴露出一些本质上的问题。就像一个人得病了,虽然一次看不好,但我们不停地暴露他的问题,总有一天有人会对他进行手术。
人物周刊:你有没有感到过压力?
郝劲松:我没有任何压力,反而觉得愈战愈勇,愈挫愈勇。无论法律判我败还是胜,我觉得每一次我都是胜利者。
人物周刊:你不断起诉显然得罪了一些部门,有人嘲讽你是“诉讼狂”、“神经病”,还说“赢了又怎样?”
郝劲松: 赢了又怎样?赢了就改变了嘛。2002年开始,铁道部春运就不停涨价,到了2007年不涨价了,结束了火车票每年春运上涨的历史,这就是一种进步,是法制的进步和公民意识的进步。赢了又怎样?赢了可以惠及亿万人民,可以增加人民对法律的信心。
人物周刊:有人说你的官司只是“个人行为”,因为中国并非判例制国家,一次胜利并不具有普适性,也有人说你“作秀成分大于实际作用”。
郝劲松 :我不是全国人大代表,也不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只有人大代表才可以说他是代表人民的,我的起诉的确是个人行为,只能代表我自己。但如果我可以做,那每个人都可以做,怎么会没有普适性?
在目前法律羸弱的现状下,要推动民主与法制进程,我想还需要更多的“郝劲松”,需要更多公民的“法律个人秀”。
人物周刊:打公益维权官司,你觉得你能走多久?
郝劲松:虽然我打了一些官司,但每个案子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平常我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我现在还是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的在读研究生,官司以外,我还是一个普通的在校学生。至于今后,我想我会一直走下去,我相信会有更多人加入这一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