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昨日一锤定音。庭上周正龙坚称造假系个人所为,并无他人参与,但他不认为自己犯了诈骗罪,而他的律师则作了有罪辩护。
本报讯 一年。从2007年10月3日周正龙拍摄虎照、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公布虎照到现在,差几天就是一年。陕西终于敢在华南虎照事件周年纪念前,把事情做了一个了结。
昨天,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周正龙案,当庭宣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周正龙在庭上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所有行为都是其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但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
“我错了,我是个法盲”
昨日上午8时30分,旬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始公开审理。大约有40位媒体记者进入法庭参与旁听,这些记者都是凌晨两三点钟被叫醒,拿到的旁听证。法庭内手机信号被屏蔽。按照计划,该案件审理在中午12时结束,但检方在举证环节就用了将近4个小时,整个庭审下午2时40分许结束,法庭合议半小时即当庭宣判。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虎画拍摄假华南虎照片,骗取奖励2万元,数额较大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同时非法持有军用子弹93发。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两项罪名,周正龙对非法持有弹药罪表示完全认罪。对于这些军用子弹的来历,周正龙的说法和警方的调查完全吻合:警方在周家搜出的91 发军用子弹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是上世纪70年代国家没有禁猎时,周要来打猎用的。另外一部分是前几年从华南虎考察队拿回家的。
法庭上,周正龙为自己没有在“治枪治爆”专项活动中将这些子弹上缴而后悔不已。他再三向法官陈述:“我错了,我是个法盲。”
辩护律师认同诈骗罪,周本人拒认
周正龙在法庭辩护时承认自己拍摄假华南虎照的事实,并坚称系个人所为,并无他人参与。但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
在最关键的诈骗罪问题上,被告人周正龙和他的辩护律师存在巨大分歧。周自己对检察机关指控犯诈骗罪表示不服,他认为奖金不是他主动要的,所以不构成诈骗罪。而他的律师则对检方指控的两项罪名都认同成立。
律师张勇、刘新辩护时称受周正龙委托成为其辩护人,曾6次会见周。辩护律师认同公诉机关对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的指控是成立的,作了有罪轻判的辩护。律师提出两万元奖金是政府部门间协商的结果,周正龙对此只是被动接受而已。至于“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不是周正龙一个农民所及,相关部门草率发布信息扩散了周正龙作假的影响,“极坏的社会影响不是周正龙所致,不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从周家搜走两万现金
旬阳县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方法骗取政府奖励,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正龙非法持有军用子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两项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周正龙应数罪并罚,其诈骗所得应返还,军用子弹应予没收。
周正龙称两万元奖金在接待各路记者时已经花完,检方提供的周妻罗大翠证言则称招待记者只花了几百元。据悉,警方在周家依法搜查时,搜到现金21000余元。后来,1000余元退给周家,两万元整被当作当初林业厅的奖金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