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东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同时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和刑事犯罪高发期,社会管理工作面临不少新问题、新挑战。如何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广东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营造优良的软环境,是当前各级各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命题。为此,《决定》提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建设平安和谐广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要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建立社会管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实行信息化、精确化管理。同时,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全省范围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评机关、评政风等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的作用,善于运用社会资源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
二是要健全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正确认识、认真分析群众的利益诉求,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着重构建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努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引导群众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治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平安广东”建设,深入开展以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为主要内容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严打整治、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创新治安管理与城市管理、市场管理、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新模式,增强执法合力,提高管理效能,标本兼治解决社会治安问题。
四是要健全社会人、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等重点领域的管理机制。重中之重是做好广东3000多万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促使每一位在粤流动人员都办理流动人口“居住服务证”,凭证在粤就业、居住;通过办理“居住服务证”把流动人口信息全部采集录入,建立全省统一联网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平台。在此基础上,依据流动人口信息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级服务”,对诚实守法工作的流动人员提供与本地居民接近或同等的待遇,对无固定居所、无正当职业的人员实行重点管理,对违法犯罪分子实行精确打击。
五是要健全社会应急机制。完善社会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开放条件下抗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重要物资储备和援助救济机制,提高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加强道路交通、消防以及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健全公共突发事件事前预警、事中化解和善后处置“三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充实力量和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民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