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在新时期,依法治省就是全省人民群众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切实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作用,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的基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保障。法治的完善,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提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形成科学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和社会共同意志。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才能为广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是构建和谐广东的必然要求。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和谐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和谐广东必然是法治的广东。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以法治保和谐,以法治促和谐,以法治创和谐,才能为和谐广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强大动力。
当前,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普法,加快法治广东建设,努力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决定》指出,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突出立法重点,创新立法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探索完善法规委托起草和人大有关委员会、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联合起草等模式,建立法规多元起草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在加快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改善民主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抓紧制定涉及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公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以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是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法律权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执政,严格依法办事。抓好公民法律意识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履行义务,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氛围。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是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治权,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阳光用权”。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开展行政绩效评价考核。
四是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公平正义。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司法制度建设。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每起案件的办理、每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正的具体实践,不断提高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纠正和遏制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让群众从我们的执法办案中感受到社会公平,增强对法治的信心。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设立司法救助基金,推广法律援助进家庭活动,加大对困难和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让全体人民群众平等便捷地享受到司法资源。
广东省依法治省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