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广东农村改革从哪里突破?

全国首次土地拍卖
1987年12月1日下午,深圳会堂人如潮涌,深圳市人民政府在这里举行中国首次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当11号从座位上站起来高举应价牌,喊出“525万”最高价时,记者定格了这一激动人心的历史瞬间。 刘廷芳 摄
本报讯 昨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广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讨论研究了《中共广东省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省委常委出席会议,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特别是推进对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怎样增加农民收入,怎样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扩大趋势、影响,我省成为农村改革发展排头兵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农村改革发展的突破口是什么,如何科学制定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等,深入基层调研,制定全省贯彻实施意见,扎扎实实做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精心组织、奋发有为地做好年底前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二要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按照中央全会对解决民生问题提出的新要求,增加财政对民生的投入,统筹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在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方面走在全国前面。三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后哪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一定要倒查责任,坚决依法查处和惩治。四要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岳宗
1987年12月1日下午,深圳会堂人如潮涌,深圳市人民政府在这里举行中国首次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当11号从座位上站起来高举应价牌,喊出“525万”最高价时,记者定格了这一激动人心的历史瞬间。 刘廷芳 摄
广东率先流转
广东2005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但实际操作中,公开流转的农村集体用地量非常小,大部分集体土地流转是隐性进行的。
珠三角农村集体用地50%隐性流转,广州正在摸查宅基地房产权 广州集体用地使用权 流转细则或年内出台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和广州市国土部门了解到,广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方面早有尝试。目前,广州正在摸查全市宅基地房产权情况,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施细则也有望在年底出台。
广东率先试行土地流转
广东2005年就出台了“流转”办法。据统计,珠三角通过隐性市场流转方式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超过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50%,在粤东、粤西、粤北等地,这一比例超过20%。
广东省国土部门相关人士指出,这种自发性的隐性流转带来许多问题,如随意占用耕地出让、转让和出租用于非农建设,造成耕地占补不平衡,危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实现和国家的粮食安全,以及低价出让、转让和出租农村集体土地,造成集体资产的不断流失等问题。
宅基地流转上市可增住房供应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部门获悉,广州目前正在摸查农村宅基地房的产权情况。广州市国土部门资深人士认为,宅基地如果能够流转上市将可以增加市场上的住房供应,但前提是必须要产权明晰,这也是宅基地上市面临的主要困难。
据介绍,广州目前已经完成了90%以上的集体土地确权,只有少部分村集体之间存在争议的土地还没有明确产权。但对于宅基地的房屋确权将面临着巨大的工作量,据初步摸查,广州某个行政区的宅基地房就有几十万套。
广东省土地学会资深人士指出,只有实现宅基地的流转交易,才可以真正体现土地和房子的价值,是对农民利益的保障。此外,还可以促进土地的集约集中利用。据介绍,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广东省农村人口在过去十年间减少了1600多万人,但宅基地房却不减反增,由于不能流转交易,很多住房都被空置,影响了土地和房屋的盘活。
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或将调整
广州市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施细则,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就会出台。
据介绍,广州这几年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要形式是债权债务的合同流转,买来房子只能出租。另外,由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不够明晰,大的投资项目就不敢放在这里,这已经对经济发展构成负面影响。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部门获悉,去年就曾举行听证会的农民征地补偿新标准也将会跟随十七届三中全会带来的最新政策动向进行调整,有可能增加新的政策性补偿。此外,《广州市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也有望在年底出台。
■热点剖析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2020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针对城乡一体化、增加农民收入等热点,广东部分专家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别提出可行性建议及应该规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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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如何变成居民
先试点,全省逐步推进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处处长田晓霞说,其实广东在几年前就已开始探索打破城市一体化结构的方式。2004年10月31日,深圳市全体户籍人口改为了城市居民,更早前的当年7月1日,佛山市就全面实施《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及首批9个配套实施文件,终结城乡分割二元化模式,全市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佛山市居民户口”。
田晓霞认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很简单,只要在公安部门统一登记就行,关键在于依附户籍上的一系列问题,比如教育、社保、医疗等方面的问题比较复杂。她个人认为,取消城乡二元结构不应该一蹴而就,建议先在部分城市试点,积累各方面经验后,再在全省和全国推行。
要防农民既失业又失地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罗必良认为,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是个长期过程,破解也将是一个过程,不仅仅局限于户籍制度改革,还应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作支撑。他表示,在土地流转实行过程中,如何保护耕地、如何保护农民利益应成为社会关注的核心,“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市场主体地位”。
罗必良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允许有就业能力的农民工以出让宅基地来换取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他同时提醒,这个措施应该谨慎,防止农民既失业又失地,出现农村新的土地兼并。另外,相对于目前各大城市实行的对农民工直接补贴,他认为关键要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让农民工掌握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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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纯收入何以翻番
通过流转增加财产性收入
省委农办副主任陈祖煌分析说,广东是一个富裕的省份,但广东也是一个城乡差别非常明显的省份。去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收入之比达3.147,虽然低于全国水平,但要高于江浙地区的水平。这次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2008年翻一番,全国各地都要大规模地增加农民收入。
如何真正地让农民的钱包鼓起来?陈祖煌认为,珠三角农民要在稳定目前工资性收入的基础上,增加财产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其中财产性收入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等一系列体制改革来实现;家庭经营性收入可以通过农场规模化经营来达到。欠发达地区农民则主要是通过“双转移”扩大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性收入。
农民收入每年要增长5%—6%
广东省社科院科研处处长丁力认为,去年,中国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为4140元,广东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则为5624元,要达到2020年比2008年翻一番,则要保证农民收入每年增长5%-6%。“由于农民单一的收入来源,要完成这个任务对于全国还是广东来说,都是有一定难度的。”
广东应该怎么做?丁力说,首先,科技下乡、农村金融机构、特色农业进驻农村,单靠农民单枪匹马是不行的,需要在政府扶助下完成。其次,要理顺农产品价格、销售渠道关系,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最后则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即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