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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局级干部差额票选

南方日报(2008-06-10 09:45:28)

通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若干意见
 
深圳:局级干部差额票选

  本报讯 (记者/曾妮)昨天,深圳市召开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以解放思想为契机,深圳将启动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包括: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全面试行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局级正职领导干部选任办法等等。昨天的会议由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主持。

  会议讨论并通过《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深圳要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作为总体目标。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意基础;全面试行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探索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探索实施行政处罚调查权和决定权适当分离。

  《意见》提出对干部提名、选拔方式进行改革:把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市委全体扩大会议,先由市委全委会投票,差额确定正式考察对象;然后市委常委会对考察对象进行票决,差额选出局级干部。据了解,今年5月,深圳市已经用这种新办法,选出了4名局级正职干部。

  刘玉浦强调,《意见》是指导深圳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一份纲领性文件,深圳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尽早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民主建设放在了首位

  ■解读“深圳改革路线图”

  昨天,深圳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是深圳解放思想的成果,也被看作未来一段时间的“深圳改革路线图”。

局级干部差额票选“从未有过的投票体验”

  《若干意见》:试行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和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试、测评和考查基础上由市委常委或全委会差额票决任职的办法。

 

  今年5月12日,深圳市委低调召开了一次市委全体(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全体市委委员、市几套班子领导、正副市委秘书长、正副市政府秘书长共140多人参加了这次市委全会。

  这次会议的内容很特殊:所有与会者面前摆着一张符合任职条件的局级干部名册,他们一人一票,要在这份名单中选出4个局级正职干部的考察对象。这4个局级正职岗位是:福田区委书记、市妇联主席、市高新办主任和市科协主席。通过市委全体(扩大)公开提名,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名,最后产生了10名考察对象。其中福田区委书记、市高新办主任考察对象2人,差额比例达到了1:2;市妇联主席、市科协主席考察对象3人,差额比例达到了1:3。

  在其后的一次市委常委会议上,这10名候选人又进行了竞职演讲。最后,常委会投票,差额选出了4名正局级干部。

  市委全委会公开票选候选人、常委会差额票决——这无疑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参加了这次市委全委会投票的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说,这次投票对于他来说是一次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种改革的方向在《若干意见》中得到了进一步明确,使深圳的干部感到很振奋。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蒙敬杭说,过去,“党管干部”很多时候体现为“一把手管干部”。深圳的改革避免了暗箱操作,标志着中国干部制度改革朝着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迈进了一大步。

  改革不是生来完美的。据深圳市委组织部官员透露,在上次市委全委会公开提名中,因为备选的干部太多,投票者不可能对每一个备选的干部都十分了解,最后也出现了有人“随便勾一个”的现象。蒙敬杭感叹说:“民主是一个昂贵的东西。在体制不完善、干部素质不高的情况下,不见得比书记提名更正确。但扩大党内民主,实现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是一个明确的改革方向。”

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直接竞选是对立法原意的还原”

  《若干意见》: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意基础。

 

  2003年春夏之交,在深圳市罗湖区人大代表选举中,高级会计师肖幼美女士贴出了深圳区级人大代表选举史上第一张竞选海报,一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些竞选个案一度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热烈讨论。而昨天通过的《若干意见》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区级人大代表的竞选制”正式确认下来,深圳大学中国当代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教授称其“对于民主进程的重要意义不仅仅是之于深圳的,更是之于整个中国的”。

  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的制度化意味着什么?黄卫平表示,我国现行的选举法中没有“竞选”这个概念,从这一点上来说,深圳此举是对现行制度的一个创新,在提升深圳的民主化程度方面具有很大价值。而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修改的《选举法》已经为人大代表直接竞选提供了制度空间,“深圳实行直接竞选是对选举法的具体落实,是对立法原意的还原。”

  虽然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已经正式步入深圳的民主化进程,但它还需要很长的一条路要走。黄卫平表示,深圳应该制定直接竞选的实施细则,在2004年《选举法》的宏观规范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规范——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候选人如何产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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